联合国安理会谴责巴基斯坦恐怖袭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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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19:06
优化执法方式,绝不是放松环境监管,而是提高执法效能。
6月底前,完成对卫生脏乱、场地未硬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品收购站的整顿,对无证经营、异地经营、一证多点的废品收购站和违章的废品收购站责令限期整改,原则上居民小区内不得有废品收购站点。对城乡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等抑尘措施。
加大对石化、化工、涂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火电、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NOx高排放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VOCs和NOx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治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强化对扬尘违法行为主体的联合惩戒,加强对重大工程扬尘违法行为的监管处罚。强化重点用车单位管理。加大散煤及洁净型煤检测力度,2020年生产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散煤及洁净型煤违法行为。井陉矿区新晶焦化有限公司和鑫跃焦化有限公司全面退出,井陉矿区常恒能源有限公司、藁城区金鑫焦化有限公司和高邑县力马燃气有限公司通过上大压小的方式进行产能置换,压减焦炭产能40万吨。
积极争取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支持,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运销散煤行为。规范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使用率达到95%以上。比如,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监管执法工作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对于环境监管执法是一项突破,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与现行排放标准的衔接、司法部门的认可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才能确保该项规定得以顺利实施。
对于基层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周建江认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队伍主要从事执法监测,建议能够将县级环境监测队伍纳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统一管理。这是水环境应急监测车,一些突发事件发生后,急需环境监测,这辆车到了现场后,相当于一个最前沿的实验室。后续,还将配套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研究制定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和信用评价考核办法,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互联网+监管,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理顺环境监测弄虚作假案件移交处理程序。《条例》有效解决了基层环境监测系统任务重、人手紧的不平衡问题。
尽管代表们来自各行各业,有的还是第一次到生态环境部门调研,但对于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都表示肯定。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机制,在规范江苏省环境检测市场,打击环境检测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执法监管工作实绩。
对于基层贯彻实施《条例》,周建江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仅VOCs当中的目标化合物以测出100多种,可以监测区域大气污染的特点、来源和成因,进行管控效果评估。同时,生态环境监测长期缺乏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予以规范,在监测机构建设、职能定位、监测市场监管、数据弄虚作假打击、责任追究等方面一直缺失法律依据,制约了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既有财产罚,又有名誉罚,还有资格罚。
建设运行好监测平台,提供科技保障江苏省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赴生态环境厅专题视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推动《条例》的全面有效实施。来自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建议,强化司法联动,严格落实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通过司法途径确定违法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对生态环境监测立法空白的弥补,将有力促进环境监测事业良性发展。江苏近日连续组织三场专题活动,对一些问题进行了系统回答。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表示,将以实干的作风狠抓落实,以坦诚的态度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法制约束、加强环境监管、强化制度设计。同时,把处罚的权力赋予生态环境部门,从根本上解决了之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第三方机构的违法行为没有处罚手段的问题。
这个监测站是全省监测指标最全、监测因子最多的一个站点这次事故处置过程让周结斌感受到生态环境部门与水利部门等相互配合协作所起到的1+1>2的效应: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指导拦油清污、压减水量、应急监测等工作。
水利部门及时调控调水流量,降低污染扩散速度,控制扩散范围,为事故现场处置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协作机制》,淮河流域局和淮委将围绕预防和应对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在信息共享、会商预警、应对处置、加强协作等方面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包括共享河流省界水情、水质、工情等实时监测数据,及时通报水质异常情况,共同开展水污染联合会商预警,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协作等。《指导意见》8项重点工作任务均涉及上下游协调联动,需要多方共同配合开展。淮河流域局副局长程绪水表示,围绕水环境问题调查,淮河流域局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监测为基础的独立调查研讨交办督促整改工作模式,取得良好实效,推动一批水环境问题得到解决。2019年,淮河流域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少33%,主要跨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下降。在淮河流域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对于有效预防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保护水生态环境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这些年,淮河流域发生的多起突发水污染事件依然让人心有余悸。这是落实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与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两部门流域机构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的具体实践,开启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新篇章。
2019年5月至今,淮河流域局针对淮河流域存在的国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累计派出25批调查组近70人(次)开展现场独立调查,涉及流域23个地市,调查监测布点414个,累计完成突出问题交办28个。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淮河流域局)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近日签署《淮河流域跨省河流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建立流域层面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下一步,淮河流域局还将制定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预警办法,及时组织流域重点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预警会商,不断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区域水环境治理打破了河湖水系的自然流域属性,流域统筹、区域负责的协同共治是科学的治水治污之策。
尤其是从日常管理及近年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情况看,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总体上还存在协作制度不完善、上下游责任不明确、技术基础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此次签署的《协作机制》是淮河流域局和淮委建立的第一个合作机制,对于全面推进三水统筹共治具有重要意义。发挥优势,建立机制,形成合力今年1月,《指导意见》发布。一年来,淮河流域局立足强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责主业,坚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标准、环评、监测、执法、应急六统一要求,发挥流域情况熟悉、联系地方紧密、推动工作有力的特点和优势,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突出水环境问题调查、国控断面设置、生态流量保障监管、水质监测评价等一系列工作,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的工作协作,助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刚刚组建不到5天的淮河流域局,即代表生态环境部前往高邮市指导督促事故现场处置工作。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部署,2019年5月,淮河流域局正式转隶组建。
淮河流域局在监管工作中准确发现这一问题,及时与淮委进行沟通,提出实施水资源科学调度、提高生态流量满足程度的意见,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安全。根据监测对比,2019年交办的24个断面中,2020年一季度有80%以上水质好转,其中14个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改善成效明显。
2019年5月29日,江苏省高邮市发生京杭运河原油泄漏事故,对下游多个饮用水水源地造成威胁。流域统筹,区域负责,协同共治建立和落实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关键在于联,变分段防控为全域联防。
此次签署的《协作机制》是在流域层面落实《指导意见》、开展联防联控的第一步。淮河流域局副局长周结斌表示,突发水污染事件具有处置难度高、环境损害大、社会影响广等特点。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是预防和应对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有效保障污染整治离不开源头防控,去年,台州市专门发布《2019年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260家,并全部与当地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同时,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此,充分利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去年,台州市基本完成99.14万亩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完成1104家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企业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纠偏、空间信息整合工作。完成治理修复工程的3个,治理修复面积30265平方米。
正在实施治理修复工程的3个。《台州市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案例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学习案例,央视《美丽中国》来台州专题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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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5月7~9日成都市空气质量均为优或良。
这一片不大区域内,聚集有3家混凝土搅拌站(其中一家在建尚未营业),1家制砖厂,另外有一处高架桥与一处交通便道施工项目。
26个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数减少目标,其中减少最多的4个城市为保定、郑州、开封和邢台,同比分别减少16天、16天、15天、15天。
电子、电气机械制造、塑胶行业逐步推广使用水性清洗剂。
2020年5月底前,全市在生产铸造企业通过自我提升整治力争达到环保绩效B级标准。